申请: 公司为工作人员申请签证批准。经审批同意,在2个月以内批准法定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通知输出国使、领馆。

签证签发方式:在3天内为工作人员签发入境签证。 签证有效期:1年,可延期。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向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者需备齐下列文件: 
(1) 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 
(3) 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由日本使、领馆发给,在右上角贴申请人照片1张); 
(4) 入国理由书1份,本人自备纸书写; 
(5) 本人简历1份(中学以后),本人自备纸书写; 
(6) 誓约书1份,由日本使、领馆提供,申请人签名; 
(7)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1份; 
(8)有技能去日本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职业公证书同日方的合同或协议。

中国公民因公或因私赴日本技术劳务要想顺利地获得日本驻外使领馆的签证,要经过很多程序,在这些程序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就是必须办好由日本法务省入境管理局或地方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在留资格认定书(以下称“认定书”)。

“在留资格认定书”是一张32开大小的卡片,上贴的申请人的照片,记有申请申人的出生年月日、国籍、赴日后在学或在职单位、有效日期、签证类别等。有了它,日本驻外使领馆就会很快地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盖签证印章。申请在留资格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日本驻华使馆,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使领馆接受申请后将所有材料邮送至日本外务省转至法务省,再由法务省将材料较交至录用、录取外国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入境管理局,由地方入境管理局向法务省报告审查结果,最后由法务省决宣否准许该外国人赴日本。外务省接到法务省的决定后,即通知日本驻华使馆,同意申请人赴日,很快给签证,同时将“认定书”交申请人。这种方式所需时间比较长,最快也需2至3个月。二是委托在日本的亲友或准备上学的学校或应聘去工作的单位,由他们出面代理,就近直接向学校或单位所在地方入境管理局申请。经批准后,即由委托代理人或代理单位将“认定书”交申请人,再由申请人持证到日本驻华使馆去签证。这种方式所花时间比较短,成功率也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