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72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四部经典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我市地方合格标准为50分,197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二、古汉语考试各级别成绩的我市通用标准均为50分,197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合格标准为40分。

三、四部经典考试A、B级别成绩的我市通用标准均为60分,197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合格标准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