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日本留学打工薪金不菲

     一、打工的许可申请和条件为了补助学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有不少留日学生必须利用课余的时间打工。但是,“留学”及“就学”的居留资格原则上是禁止工作的。所以说如果要打工需要得到入国管理局的许可,另外,不能违反规定的条件。

     1、首先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如果要打工时,请事前到入国管理局去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只要申请一次,再换工作时也有效。另外下次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时,可以同时申请这个“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更新。申请的必要表格和文件有: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在入管的窗口有),护照(只提示),外国人登陆证证明书(只提示),免费。

     2、打工的条件

     对于持有“留学”及“就学”居留资格的人要打工时,在以下的时间范围内是被充许的:

     “大学本科生、研究生院正规生”:1周28小时以内。在暑假、寒假等各学校所规定的长期休假期内是:1天8小时之内。

     “旁听生、听讲生”:1周14小时以内。在暑假、寒假等学校所规定的长期休假期内是:1天8小时之内。 “专门学校生、就业生”:1天4小时以内。

     3. 关於职业种类(业种)的范围

     就算是1周28小时以内,在风化营业关联的业种工作是被严厉禁止的。“风化业种”即所谓的酒吧、酒廊与客人同度服务的业种,以及其它与风化业有关的业种诸如:以博取客人侥幸心的业种(柏青哥、麻将馆等)。就算在这些业种的店里从事洗碗或扫地的工作,也是被禁止的。

     二、打工时要注意的事项

     在十几年前的日本,人手不足的问题很突出。用人的地方以及用人广告有很多,所以那时候的工作很好找,工钱也跟着上涨。但是从1992年以后,全国笼罩着不景气,招人的地方也少了,工资也变的不太稳定。循着这样的变化,以下列出在打工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打工时,如果可以从雇主那儿领取“雇用契约书”最好,但根据日本企业的习惯,大部分都没有这样的手续。所以在最初的面试时,向雇主方面的代理人说明“因为本人日文还不是很好,如果误解了就很麻烦。”,拜托对方写下工作日、工作时间、工资、付工资的日期。担当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等较好。如果担当的人不帮忙写的话,可以自已写了之后请对方确认。留下这样的条子,是为了在将来万一发生问题时对自己可以有所帮助。如果是从报纸或杂志的广告上找工作,要把征人广告栏剪下来好好保管。

     2.工作时间和领取工钱的工资条要保存下来,这是为了防止不付工资等的麻烦,要记下自己工作的日期、时间、领取的工资金额。

     3.不要擅自迟到、旷工。就算是打工,没有用电话联络就擅自迟到、甚至不去工作也是绝对不被容许的。有事情请一定要事前联络请假。

     三、找打工的方法

     1.财团法人内外学生中心的介绍:文部省管辖的财团法人内外学生中心散布在日本的11个都市,对外国留学生提供介绍宿舍和打工服务。但是这只针对持有“留学”居留资格而且正就读于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的外国学生。希望介绍打工的人,请准备下列材料到财团法人内外学生中心去询问:学生证、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照片(纵4公分,横3公分)、2张资格外活动许可证明书

     2. 大学(学校)的学生生活课等的介绍:在籍大学(学校)的学生生活课、厚生课等的窗口也有很多帮忙介绍打工的。请直接询问。

     3. 经常浏览打工情报杂志、报纸征人栏等:打工情报杂志及日本主要日刊报纸的“求人案内栏”中登载有短、长期打工的情报。这些在书店或车站的贩卖部可以很容易地买到。只是登载的征人启事,很多都不是以外国人为对象,必须有很大的耐心去询问。

     4. 通过公安职业安定所(哈罗工作站):如果有适合外国学生的工作的话,可以请他们介绍。请拿资格外活动许可证去询问。

     四、打工纠纷的处理

     随着打工的外国学生的增加,打工时受了伤,拿不到约定工资等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工作场所发生纠纷时,首先要冷静地和工作场所的负责人商量。商量了也无法解决时,请和“相谈机关”交涉。

     1.在打工时发生事故:关于打工作业中的事故,以及从住处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上发生的事故,可以适用于劳动者灾害补尝保险法。虽然是外国人,这个劳灾法的适用和日本人是没有不同的。

     2. 在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应该马上向主管报告,并及时接受治疗。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接受治疗时也一定要向警察提出申报。接受治疗之后的费用报销是要商谈的,如果工作场所的主管没有相当的了解,你是不能得到医药费报销的。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你还要和“相谈机关”进行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