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赴日签证:探亲访友签证
以下是申请探亲・访友签证时所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交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关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1.提交材料
(1)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材料 |
说明 |
① 签证申请表 |
规定格式 |
② 照片 |
长4.5cm、宽4.5cm、白底、1张 |
③ 护照 |
|
④ 户口本复印件 |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 |
⑤ 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
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
⑥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 |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 |
(2)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材料 |
说明 |
① 身元保证书 |
规定格式 |
② 住民票 |
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外籍人士在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外籍人士除「住民票コード」以外的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③ 在职证明 |
・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
④ 标有总收入金额的: ・课税(所得)证明书 (市区町村长发行) ・纳税证明书(样式2) (税务署长发行) |
・请提交左边所指材料的任意一种,不能使用源泉征收票。 |
⑤有效的在留卡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
外籍人士 |
(注1)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注2) 外国人做担保人时,原则上需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
1 「外交」、「公用」、「永住者」、「特别永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2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等」、「定住者」、「特定活动(イ・ロ)」「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或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1)必需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以上的人员。
(2)持「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除外。
(注3) 持「留学」签证在日留学的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如果担保人是所在学校的专职教授或副教授时,上述担保人所需材料②④⑤不用提交。 (若教授为外国人,还需要提交教授的有效的在留卡 (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注4)邀请人为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邀请其亲属赴日时,除下述(3)材料的「住民票」外还需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证(其中需明确标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金额、所属大学的院系、在留资格)的任意一份材料。可以不提交身元保证书。
(3)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提交材料 |
说明 |
① 邀请理由书 |
规定格式 |
② 滞在预定表 |
规定格式 |
③ 住民票 |
标有家庭所有成员及其关系 *外籍人士在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外籍人士除「住民票コード」以外的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④ 在职证明及在学证明 |
・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
⑤有效的在留卡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
外籍人士 |
⑥ 能佐证渡航目的的材料(根据需要) |
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的预约票 |
(注1)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邀请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注2) 申请探亲签证时,担保人及邀请人均不是在日亲属时,请提交在日亲属的住民票。
(注3) 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时,上述③、④不用提交。
另,根据审查需要,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述以外的材料。
2.签证手续
准备好所需材料,请送代办机关办理。
3.手续费
200元(除此之外代办机关将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关。)
4.审查所需时间
本馆自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发给结果。
另,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出审查结果,请提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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