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自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几年来共有2907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申请条件

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未曾获得该奖学金、或未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未取得过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与申请。

申请和评审程序

2012年起实行网上申请。原则上每年7-10月受理申请,11月国外初审,12月国内终审。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布的年度工作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平台按要求填交电子材料()。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将公示后的推荐人选名单于当年工作通知发布的时间前报送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奖励数额及发放办法

奖励数额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可按发布获奖通知当日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其他

获奖者最终获得学位后,如有意回国工作,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可协助向国内专业对口单位提出优先推荐意见并协助联系工作。
因各种因素暂不具备回国条件的获奖者,留学基金委及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应与其保持联系,鼓励或支持其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每月奖学金1万块?日本留学自费可转公费!

打工要适度,争取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