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八大误区
误区一:换本新护照就可抹去过去的记录
有人出国留学签证被拒之后,以为换本新护照就没了拒签记录,其实不然,所申办的新护照上会说明这本护照是根据第一本转发的。当签证官看到这一类护照,或查明过去的记录,会认为这是一种隐瞒过去真实经历的不诚实行为,通常不会发给签证。
误区二:“活护照”肯定好用
人们普遍认为,在申请英、美等国家的留学签证之前,如果有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第三国的成功出入境记录,就把自己的护照做“活”了,“活护照”对日后再申请日、韩等国的签证肯定会有帮助。可是,英、美这样的国家是不会以他国的签证作参考的。
误区三:已经留学在外,却想在国外办第三国的中途转学签证
如果没有充分的、真实的理由,在他国申请第三国签证的做法会令人费解,基本都不会成功,因为按照西方国家的主要签证法规,通常应回到本国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留学签证。
误区四:留学计划不合理
以为只要有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就能签证。那么,你对自身的留学计划有足够的认识吗?你的留学计划合乎常规逻辑吗?只要有一点说明不好,签证官就会认为,你的留学态度不认真,留学目的不明确,你没有留学的必要性。
误区五:随意转换申请国家
申请人有别的国家的拒签记录,在短期内又申请他国的签证,明显说明你留学的目的是出国,而不是学习,这种不严肃的出国态度,对签证没有任何好处。
误区六:套用以往的或他国的签证经验来办理签证
通常签证政策半年左右一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签证政策。有的人把亲戚和朋友过去办签证的情况搬过来,结果往往会被拒签。
误区七:自己先试一试的态度
在对申请国的签证政策没有完全了解时,就去签证,结果因资料准备不够完整、充分而遭拒签。第一次被拒签后,再次申请将比第一次要难得多得多。
误区八:有过三次的拒签记录
这样的拒签历史对今后的任何签证都将产生灾难性的影响,申请人的拒签记录原则上不应超过三次。
有人出国留学签证被拒之后,以为换本新护照就没了拒签记录,其实不然,所申办的新护照上会说明这本护照是根据第一本转发的。当签证官看到这一类护照,或查明过去的记录,会认为这是一种隐瞒过去真实经历的不诚实行为,通常不会发给签证。
误区二:“活护照”肯定好用
人们普遍认为,在申请英、美等国家的留学签证之前,如果有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第三国的成功出入境记录,就把自己的护照做“活”了,“活护照”对日后再申请日、韩等国的签证肯定会有帮助。可是,英、美这样的国家是不会以他国的签证作参考的。
误区三:已经留学在外,却想在国外办第三国的中途转学签证
如果没有充分的、真实的理由,在他国申请第三国签证的做法会令人费解,基本都不会成功,因为按照西方国家的主要签证法规,通常应回到本国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留学签证。
误区四:留学计划不合理
以为只要有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就能签证。那么,你对自身的留学计划有足够的认识吗?你的留学计划合乎常规逻辑吗?只要有一点说明不好,签证官就会认为,你的留学态度不认真,留学目的不明确,你没有留学的必要性。
误区五:随意转换申请国家
申请人有别的国家的拒签记录,在短期内又申请他国的签证,明显说明你留学的目的是出国,而不是学习,这种不严肃的出国态度,对签证没有任何好处。
误区六:套用以往的或他国的签证经验来办理签证
通常签证政策半年左右一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签证政策。有的人把亲戚和朋友过去办签证的情况搬过来,结果往往会被拒签。
误区七:自己先试一试的态度
在对申请国的签证政策没有完全了解时,就去签证,结果因资料准备不够完整、充分而遭拒签。第一次被拒签后,再次申请将比第一次要难得多得多。
误区八:有过三次的拒签记录
这样的拒签历史对今后的任何签证都将产生灾难性的影响,申请人的拒签记录原则上不应超过三次。
| 列表 |
(责任编辑:小笔同学)
| 暑假PETS三级全能班 | ¥1584 | 新世界日语 | ![]() |
|
| 业余制日语零到一级签约班 | 正常班次 | ¥5770 | 新世界日语 | ![]() |
| 暑假零到二级直达班 | 正常班次 | ¥4080 | 新世界日语 | ![]() |
| 业余制日语零到二级签约班 | 正常班次 | ¥3580 | 新世界日语 | ![]() |
| 日语初级I、II、III全修 | 周末班 | ¥2300 | 永汉日语 | ![]() |
| 业余制日语零到二级签约保过班 | 周末班 | ¥2880 | 华浦教育 | ![]() |
- 09年7月日语能力考六周冲刺二级08年语法
- 09年7月日语能力考六周冲刺二级08年读解
- 09年7月日语能力考六周冲刺二级08年听力
- 09年7月日语能力考六周冲刺一级08年语法
- 09年7月日语能力考六周冲刺一级08年读解
- 09年7月日语能力考六周冲刺一级08年听力
致读者:
“签证的八大误区”信息由沪江日语提供。如对“签证的八大误区”有疑问,欢迎联系沪江日语网.
沪江网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