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2年上半年英语一、二、三级和法语、日语、阿拉伯语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英语一、二、三级和法语、日语、阿拉伯语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副省级发送相关考试人员成绩,考试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国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