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派遣机关与日本接受机关在达成研修协定时对研修生规定了以下几条最基本要求∶

1.在中国国内所学技术与在日本研修的技术相符,且从事这一工作已在二年以上;
2.在日本的研修结束后,确保回原单位工作;
3.研修使命感强且具有研修积极性;
4.有中国的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的推荐;
5.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校毕业(农业研修生初中以上);
6.年满18岁以上、38岁以下(后者年龄因研修行业不同,要求有别);
7.没有在日本接受过研修的经历;
8.具有能胜任研修的健康体魄,无需作牙齿治疗;
9.具有足以应付研修的日语水平者。

一般来说,中方派遣机关按日方接受机关提出的研修职业种类及条件,从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当中挑选候选人,然后再由日方从候选人当中确定合格者。